详情
1物流公司如何申请自开发票
物流公司如何申请自开发票?以下是物流公司如何申请自开发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哦。
[图片0]
首先要符合资格:
1.上一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上一年经营期限不满一年的企业及当年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
2.在银行凯里结算帐号
3.具有自有运输工具或租赁期在一年以上的船只,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4.账薄齐全
提供的资料:
1.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
2.单位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6.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7.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8.购置自有工具发票复印件或车船行使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列清单
9.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当年新办企业除外)
10.发票领购薄(新办企业除外)
11.银行结算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2.主管局(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物流公司要交哪些税
物流公司主要交以下税:
一、增值税:
1、陆路(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
税率:一般纳税人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3%。
计算方式:应纳税额×税率
2、仓储、配送及货运代理等物流辅助服务
税率:一般纳税人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3%。
计算方式:应纳税额×税率
二、城建税:
税率:1、市区7% ;2、县、镇5%;3、其他:1%
计算方式: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率。
特点:⑴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⑵代征代扣以代征代扣地的税率计算;
⑶只以三税实纳税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
⑷纳税地点:油井所在地、经营地、代征代扣地、管道局所在地;
(5)销售不动产、转产土地使用权应使用不动产所在地、土地所在地适用税率。
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税率: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计算方式与城建税的技术方式相同
四、所得税:
税率:1、基本税率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收入30万以下)减按20%
3、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收入10万以下)20%减半
3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开票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开票,首先我们需知道物业管理公司收入构成。
1.物业管理费
2.装修垃圾清运费
3.转供水费
4.车位管理费
5.车位租赁费
6.其他费用
[图片1]
因此,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开票,如下:
1.物业管理费—全额开具
2.装修垃圾清运费—全额开具
3.车位管理费—全额开具
4.车位租赁费—全额开具
5.转供水费—差额计征,全额开具,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物业管理公司受自来水公司委托,代收取的自来水费,无其他费用。业主应向自来水公司索取发票)
6.其他费用(如:装修保证金—这部分费用是待业主装修完成后予以退还的,业主在支付该笔费用后,物业公司可以向您开具收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那么可以明确,无论您是缴纳的半款物管费还是全额物管费,物业公司都没有理由拒绝向您开具发票,至于物业公司说有政策明确可以不开具发票,那更是无稽之谈。
如果物业公司向您开具的是收据,那么对不起!按照相关规定,收据(特殊情况除外)是不能作为记账凭证的,税务机关在日常检查过程中,这部分收据会被逐一剔除,这会减少您的费用扣除金额。
4营改增后提供爆破服务如何开票
营改增后提供爆破服务,可以开具建筑服务发票。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项目开票
纳税人自行开具。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及项目名称。申报时全额纳税。
2.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项目(符合规定的老项目、甲供材、清包工)开票
纳税人自行开具。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及项目名称。申报的税款按差额计算。
3.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项目
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开具发票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申报的税款按差额计算。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及项目名称。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其中,在其他建筑服务中,爆破属于此。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