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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停产折旧的 会计 处理方法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对停产期间的固定资产仍应继续计提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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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均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所以,企业对停产期间的固定资产仍应继续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费用归属口径,准则没有给出更细致的规定,通常应视停产原因确定。若停产检修为工序性的、季节性的正常停工,可以继续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施工企业也可计入“工程施工”科目。
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角度来讲,《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十一条(一)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因此停产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折旧不能税前扣除。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停工分为正常停工和非正常停工。季节性停工、停产检修,通常认为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必经程序,在停工期间机器设备计提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建议企业就正常停产问题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2会计折旧方法有哪些
一、年限平均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折旧总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产值)÷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 12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二、工作量法
1.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一定会计期间的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经常运用于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及大型设备。
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期固定资产折旧额 = 该期固定资产实际完成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2.举例分析:
如:某企业拥有运货汽车一辆,原值元,预计行驶里程千米,预计净残值率为5%,该运货汽车本月实际行驶里程为2000千米,按工作量法对其计提折旧。
每千米折旧额 = ( - × 5%)÷ = (元)
或每千米折旧额 = × (1 - 5%)÷ = (元)
本月折旧额 = 2000 × = 600元
三、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亦称年限合计法,是指以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差额为基数,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年折旧率)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折旧方法。
3累计折旧结转的会计分录
1.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
贷:累计折旧。
2.出售、报废和损毁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已计提的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期末余额在贷方。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其结构与一般资产账户的结构刚好相反,累计折旧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余额在贷方。累计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该指标按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的期末数填列。
3.收到处置固定资产金额,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然后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最后转入本年利润: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